“小三”于连:明明可以靠才华,却偏偏要靠女人 环球信息

2023-06-20 16:13:52    来源:顶端新闻

说起《红与黑》和于连,可能很多人首先会想到于连和市长夫人路易丝的婚外情。按照当前互联网的“道德标准”,于连是个妥妥的“男小三”:第一任“女友”路易丝已婚,第二位“女友”马蒂尔德有一个双方父母默认的拟订婚对象。


(资料图片)

于连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小说主角,他有搞事业的实力,却一直靠女人往上爬。

一、于连的工作能力

于连的理想职业是军士,19世纪的于连,从事的工作与自己的理想毫无关系。他小时候看到从意大利回来的龙骑兵,疯狂爱上军人职业。他跟老军医学习拉丁文、历史、剑术,受到“雅各宾党人又是波拿巴分子”的老军医影响,狂热地崇拜拿破仑。老军医临终前把自己的勋章、书籍都给了于连。

但社会现实是,上流社会反感拿破仑,教会势力庞大,当教士才有前途。所以于连说要当教士,跟着老神甫学了3年神学。

他观察很敏锐,记忆力惊人。他明白他的前途取决于老神甫,为了讨他欢心,背下了拉丁文的《新约全书》(20多万字)。果然老神甫给了他第一个机会。

于连刚到市长家,有点像林黛玉进贾府,他不愿意让这里的人看轻了自己。第一天,他就用背诵拉丁文《圣经》这个技能征服了所有人:市长家4个男性告诉他某一页某一段第一个单词,他就能接着背下去,直到“考官”喊停。市长的客人、市长家的仆人都亲眼见到于连的功底,并为之赞叹不已,于连名闻全城。在有互联网和搜索引擎的21世纪,记性好、能背书也是加分项,更不要说在19世纪。

于连刚到侯爵府,又像刘姥姥进大观园,虽然他还是非常谨慎,但这里太大了,未知的事物太多了,他觉得什么都很新奇,对于巴黎上流社会的一些礼仪、习惯完全不懂。侯爵心里很嫌弃他“外省人”的习气,但后来对他信任备至,甚至带他去参加秘密集会、安排他去国外送情报。这是于连的努力工作和出色的工作能力换来的。

领导秘书不仅仅是笔杆子,还得会统筹安排、沟通协调、搞关系等等,总之必须综合素质过硬。于连是一个特别优秀的领导秘书。

侯爵痛风病发作,在家里养病几个月,他觉得无聊,跟亲儿子又无话可说,只能让于连陪伴。于连给他读报,能挑选有趣的段落;能即席翻译拉丁文作品读给侯爵听;还给他讲自己生活中一些趣事。

有一个打工人都很熟悉的桥段:侯爵有时候会对同一件事做出前后矛盾的指示。于连的做法是:随身带一个记录簿,写下侯爵的指示,并请他签字,他还把这些指示分门别类,记录在专用的本子里。侯爵来往的信件他都会抄录在案,地产收支他记成复式账,方便侯爵阅读。

侯爵越来越倚重于连,暗自决定在遗嘱中留一颗价值五百路易的钻石给于连,为了把于连培养成贵族,又送于连去伦敦住了两个月,帮于连得到一枚勋章——侯爵亲儿子都没要到的勋章。侯爵还承诺,于连离开侯爵府时,会为他找个好教区。

于连的工作能力都是通过侧面描写来表现的,他不断凭借自己的实力让生命中的贵人给他创造机会。

他19岁左右到市长家,20岁左右去省城学习,21岁进入巴黎,23岁左右去世。4年时间,他从自家小手工作坊走到巴黎侯爵府,实现了从体力劳动到脑力劳动的转变、从农民到知识分子的身份转变。今天我们读个本科都需要4年,于连这个职业发展速度不可谓不快,甚至可以与“火箭式干部”比肩。

二、于连的感情世界

于连出身底层,这样的家庭需要的是力气工,而于连身材相对瘦弱,被当作弱者受到家人和旁人的轻视:

于连双颊绯红,两眼低垂,他是个十八、九岁的瘦小青年,看起来羸弱,面部的轮廓也不大周正,但颇清秀,还有一个鹰勾鼻子。一双大而黑的眼睛,静时显露出沉思和热情。此刻却闪烁着最凶恶的憎恨的表情。深褐色的头发长得很低,盖住了大半个额头,发怒的时候凶相毕露,人的相貌无数,然而更具惊人的特性者怕是没有了。他的身材修长而匀称,更多地显示出轻捷而非力量。自幼年起,他那极端沉思的神情和极为苍白的脸色。

于连没有体会过亲人的温暖:“而我也是一种弃儿呀,父亲、哥哥,全家人都恨我”。

“在于连看来,哥哥们的嫉妒、专横而脾气暴躁的父亲的存在,破坏了维里埃周围乡村的风光”。

两个哥哥路边碰到于连,见他“一身漂亮的黑衣服、极其整洁的外貌、他对他们的赤裸裸的轻蔑,不禁妒火中烧,把他揍了一顿,直打得他满脸是血,昏死过去。”

于连初见路易丝,说哥哥们会说他坏话,请不要相信。在神学院被人翻出咖啡馆姑娘的字条,他先跟院长说他哥哥嫉妒他,经常打他,以此说明是同学嫉妒他、中伤他。

老索雷尔对于连的期待是多干活,非常讨厌他“上班”时摸鱼看书,看见就揍。市长跟老索雷尔提出要于连去当家庭教师,老索雷尔不断要求提高于连的待遇,表现得像一个非常合格的经纪人,但看不出来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感情。去市长家之前,于连对父亲只有畏惧,他被打骂怕了。

于连和路易丝的婚外情被全城人知道了,有人劝他去探望父亲,他去了,他只是为了挽回形象。

于连入狱以后,这份父子之情被死亡照出了真相。白发苍苍的老索雷尔去探监,开口就是严厉的指责。于连说自己留了钱,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还跟于连说起抚养于连的伙食费、教育费——于连跟老军医学习,还是老军医付钱给老索雷尔。他走后于连感叹“这就是父爱呀!”

“以这样的代价,你们当中谁不高兴有一个上断头台的儿子呢”。探监情节让讽刺效果拉满。

但于连在监狱已经想明白一切,老索雷尔的问题根源在社会(著名守财奴葛朗台也是法国小说的典型人物)。

老索雷尔眼里只有钱,但于连对父亲是有一些感情的。于连很清楚收容所给所长带来的收益,他在侯爵府还跟侯爵提过,让老索雷尔接任乞丐收容所所长,侯爵答应了。

在老索雷尔探监之前,于连虽然料到会有责备,但还在深深的懊悔不爱他父亲。他用一句话转移老索雷尔的注意力,也说明他太了解自己的父亲了。

于连得到了富凯真挚的友情:富凯的格局所限,能想到的最好出路就是做生意了,于连在市长家受挫,富凯真诚邀请于连跟他一起打拼。于连在神学院,富凯经常去探望,给他送书和吃的。于连跟马蒂尔德战争式的爱情中,他把富凯当后盾。于连入狱后,富凯跟马蒂尔德忙前忙后营救。

在“进入职场”之前,于连最大的快乐是读书。去市长家之后,于连首先体会到的快乐是摆脱了父兄的欺侮和虐待。那时候的他,宁愿死一千次都要飞黄腾达,离开维里埃就是飞黄腾达的第一步。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不纯粹。“他自幼年起,就常有兴奋的时刻。他曾美滋滋地梦想过,有朝一日被介绍给巴黎的美妇人,他会用辉煌的壮举邀得她们的垂青。为什么他就不能被其中的一个爱上呢?”

市长家的女仆爱丽莎继承了一笔遗产,跟老神甫说要和于连结婚,老神甫是真心疼爱于连,为他着想,觉得这是一门好婚事。但于连向往的是贵妇,看不上女仆,他跟老神甫说他不同意这门婚事的理由是爱丽莎行为不端。这可能是他为了自己伤害别人的开始。

三、于连VS路易丝:婚外情+年下恋+俄狄浦斯情结

路易丝作为小说女主角之一,名字只出现过一次(市长收到匿名信之后,权衡利弊,说习惯了路易丝,不能离婚)。路易丝代表外省贵族女性,马蒂尔德代表巴黎贵族女性。

路易丝16岁结婚,故事开始时30岁左右,有3个儿子,大孩子11岁。她跟莱纳结婚的理由很简单:莱纳是她认识的人里最不讨厌的。她对丈夫并不关心,她最关心的是三个孩子。莱纳对她也没有多少爱。

她性格偏内向,胆子很小,有天真幼稚的一面,她“天生一颗敏感而倨傲的心”,而且女性的敏感在她身上到了过分的程度。

敏感和倨傲在她这里是反义。她情感细腻,会为一条狗的死而痛苦,看到儿子的小床被搬出她的房间她会流泪,会为于连缺这少那而流泪,最终在于连被处决后跟着去世。

但她性格高傲,跟好朋友都不会讲自己的烦恼——我猜她肯定讲过,但是没有收到正面反馈,所以就不讲了。

她诸多细腻的感受只能压在心里。她和于连的爱情让她的情感、情绪都找到一个栖息之地。

她和丈夫说一条狗横穿马路被撞死,得到的是哈哈大笑。而于连会皱眉,他能理解路易丝讲这个事情是想表达对一条生命逝去的惋惜。

她每次说头疼,市长都说,女人这架机器总有点毛病要修理,一点也看不出来他对妻子的关心。

孩子发烧,她急得要命,甚至感觉孩子要没了,刚结婚那几年,她会把这种感受讲给丈夫听,丈夫的回应是一阵粗鲁的大笑,说这是女人的傻念头。

路易丝作为女主人,注意到于连外表光鲜,但内衣太少,她和丈夫说送于连内衣(于连外衣都是市长负责),丈夫说她傻。

这是今天讲的分享欲,路易丝跟丈夫分享信息、情绪,一直得不到正面回应,她的分享欲逐渐消失。她结婚前,姑母给她的忠告是,跟丈夫讲心里话很危险,因为丈夫是主人。她婚后的生活印证了这句话。

路易丝在家里没有话语权,从给于连送内衣这样的小事,到请于连教3个孩子拉丁文这样的大事,都是市长做决定,她的建议都不被采纳。

她在自家别墅果园里和大树下修一条小路,铺上沙子,是为了防止清早散步时露水打湿鞋子。市长气了两个月,觉得她胆大妄为,不经批准就动工。这个小工程花的是路易丝自己的钱,让市长“稍稍得到点安慰”。而她求丈夫把小儿子的床搬回她房间,未获批准。

路易丝最担心的是于连会打骂她的孩子,她看到瘦弱的于连时只觉得喜出望外,请于连对孩子们温和。而于连敢大着胆子抓住路易丝的手亲吻,他觉得这个动作能显得他不是个懦夫。

在路易丝的朋友圈里,所有妻子都习惯于跟丈夫撒娇或用点小心思,以达到让丈夫给自己花钱的目的。路易丝是高傲的,她从来不这样做。

于连来了以后,她在丈夫面前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她明明对于连非常满意,但在丈夫面前说不看好于连。

于连和路易丝的开始,主要是处在一个放松的环境。在别墅,“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看不到敌人”,又光明正大读了一些小说,有浪漫想法。他身边有两位女士,路易丝和她的表妹德尔维夫人。

他无意中碰到了路易丝的手,她缩手。一个很正常的动作,被于连解读为路易丝看不起他。他的好胜心被激起来,他“要让这只手在他碰到时不抽回去”。

于连主要还是虚荣心、自尊心作祟,而且他心里肯定是权衡了利弊的,他不敢招惹德尔维夫人。路易丝是他学生的母亲,他通过相处已经知道路易丝性格比较温和。如果闹得不开心,他也有退路。

第二天他终于握住路易丝的手,“感觉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不是因为爱,而是他完成了一项想了一天的工作任务。第三天早上醒来后他就把路易丝忘了。

于连被市长斥责,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愤怒,他在市长背后亲路易丝的胳膊和手,觉得自己打了个胜仗。

他先请假三天,晾着路易丝。在此期间他见了好朋友富凯,他得知富凯和情妇的故事,受到启发,决定要把路易丝变成他的情妇。他回去后找机会表白,提出半夜2点要去路易丝房间——并不是征求意见,而是通知。

“他忍受着比赴死还要大一千倍的痛苦,进入通往德·莱纳夫人房间的那条小过道”,他也是害怕的,大概是想到了万一失败的后果?他去了以后用哭泣和哀求达到了目的。

作者用了一个比喻,说十六岁的少女面色本来娇艳可人,却愚蠢地搽上胭脂。于连本可以用年轻人的真诚和激情打动路易丝,但他却用了很多心计和手段。

他回去以后,复盘整个过程,反问自己:“我对我的责任完全尽到了吗?我的角色(一个惯于引女人注目的男人的角色)扮演得好吗?”

“他的爱情仍然是一种野心,那是一种占有的喜悦,他,一个如此不幸、如此遭人蔑视的可怜虫,而她,一个如此高贵、如此美丽的女人。”

他准备去巴黎之前,半夜去找路易丝幽会时,也是面子和心计多于真情。他是半夜突然闯入,很吓人。路易丝赶他走,他觉得这是耻辱,用尽手段留下。

先说在神学院过得不好,卖惨博同情,引起路易丝愧疚,再说出自己要去巴黎的事情,路易丝“一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才维持住的决心,面对着于连的勇猛攻势,就招架不住了。”

路易丝跟于连一起应付匿名信,于连的感想是:女人心肠真坏,欺骗男人是她们的本能,是她们的乐趣。于连的自私和冷漠可见一斑。

于连真正爱上路易丝,是在她小儿子发烧的时候。于连看到了她对孩子的爱,全心全意,不虚伪也不夸张,他被感动到了。孩子发烧,她“失去了睡眠的能力;她整天铁着脸不说话”。

她把孩子生病归咎于她的婚外情,认为是上天的惩罚,自责不已。“她相信爱我就要了她儿子的命,然而这可怜的女人爱我胜过爱她的儿子。这就是高尚的感情啊。”

于连小时候,老索雷尔都以为他会活不长,他小时候应该身体不太好,生病肯定是有的,但是老索雷尔和两个哥哥绝不会这样细心照顾他。小说从没提过于连的母亲,于连也从没想起过自己的母亲。路易丝对孩子的爱唤起了他内心深处对母爱的渴望。

路易丝给于连的不仅仅是感情支持,还帮助他认识、理解上流社会。在此之前,于连全靠卢梭的《忏悔录》来想象世界是一副什么样子。于连把书本上的知识和路易丝给他讲的实际情况结合,“终于明白了维里埃发生的种种事情”,这些也为他日后进入巴黎上流社会打下了基础。

路易丝为什么要给侯爵写那封信?

路易丝自己的解释是,教士逼她写的。那大概就是,于连离开后,她一直被自己对于连的感情折磨着。于是去找教士忏悔,教士觉得可以借此打击于连,让路易丝按他的意思写信。

但问题是,那封信会有什么效果,路易丝想不到吗?她也不是三岁小孩,为什么教士说写什么她就写什么?是不是也有可能,她内心深处并不想看到心爱的于连跟侯爵女儿结婚,所以顺势而为?

四、霸总马蒂尔德和于连的“爱情三十六计”

高傲的马蒂尔德是被于连反套路的不搭理吸引,她和于连拿的是“霸道总裁爱上我”剧本——霸总是马蒂尔德,于连是自尊心强的社会底层人。

他们的身份和性别是错位的。俩人相处时,于连如果态度强硬,马蒂尔德会觉得于连很迷人,她对于连的爱就会很快涌上来。按今天的价值观,她好像有点受虐倾向。

但回到19世纪的法国,夫妻关系中,丈夫是主人,妻子处于从属地位。当于连硬气起来时,他能表现得像男主人,马蒂尔德会不自觉地臣服于他。而当于连表现出对马蒂尔德的迷恋,他在马蒂尔德面前就处于从属地位,这会让马蒂尔德想起于连的卑微出身,迅速回到现实。

舞会一章是决定于连和马蒂尔德感情走向的关键。在舞会开始前,于连听到一群上流社会男士争相吹捧马蒂尔德:“既然在这些玩偶们的眼中她是那么出类拔萃,就值得我研究研究了”。

在此之前,他眼中的马蒂尔德是:“这个大个子姑娘真叫我不喜欢!”“她过于时髦了,连衣裙掉到肩膀下……什么样的头发啊,金黄得没了颜色!好像阳光都能透过去。那行礼的方式,那目光,多高傲!真真一副女王的作派!”

马蒂尔德习惯了众星捧月的待遇,于连是个例外。她生活实在很空虚,经常感到生活缺乏激情。舞会上,于连的不搭理让马蒂尔德注意到了他,特意去听于连跟西班牙亲王聊天,对他的思想有了初步了解。这是她注意他的开始。

不久马蒂尔德主动给于连写了第一封情书。于连第一反应是,他作为一个穷乡下人,战胜了马蒂尔德那些上流社会的追求者。

在冷静之后,他的第二反应是,这是一个圈套。他心思缜密,考虑到邮局会拆开信,把马蒂尔德的信夹在一本圣经里,把圣经寄给了好朋友富凯。

《红楼梦》中,曹雪芹借贾母批判才子佳人小说,《红与黑》中,司汤达加了一大段“作者有话说”,来说明马蒂尔德行为的合理性,以及对上层人物觉得小说这种情节“有辱门风”作出回应。

于连第二天就想明白了,如果情书是真的,“那就是——我的极其冷酷的目光点燃了这个出身如此高贵的姑娘竟敢对我怀有的怪异的爱情(这个长句子一共38个字,看得人眼晕,出自译林出版社郭宏安译本)。如果我竟然对这个金发大玩偶发生兴趣,那我就傻得有点儿过分了。”他把这段感情看做一场战争。

对马蒂尔德来说,给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男人写情书、和他幽会这件事,既浪漫又刺激。很快马蒂尔德又写了第二封信,于连随意写了回信。马蒂尔德第三封信直接约于连半夜一点去她房间。

于连仍然怀疑这是圈套,他把信寄给了富凯,还说如果有情况,就把这些信多印几份,寄给侯爵和各地报馆,撒向大街小巷。他把马蒂尔德当成战利品,带着匕首和枪去赴约。

他得到马蒂尔德,感到的是自尊心得到满足和野心实现后的狂喜。他还不自觉拿马蒂尔德跟路易丝比较,觉得他在路易丝身上得到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精神上的满足。

于连对马蒂尔德很难称为爱情,可能除了自尊心、虚荣心的需要,还有靠马蒂尔德转变社会地位的想法。一夜春宵以后,他想的是年轻少尉被提拔为上校,说明他在意的还是社会地位的提升。

而马蒂尔德最初的浪漫想法和冒险都得到实践后,她的骄傲和羞耻感回来了,她对于连的热情很冷淡。

二人大吵一架,于连被激怒以后拔剑,马蒂尔德的浪漫想法又冒出来了,她觉得“差点被情人杀死”很幸福。但是当于连跟她表白时,她的激情再次退却。之后他们俩的感情都取决于马蒂尔德的激情,而她的激情什么时候来,于连还没摸索出规律。

侯爵安排于连去德国传递消息,于连碰到了俄国亲王,亲王一眼看出问题所在:马蒂尔德爱的是她自己,她其实是在跟想象中的于连,也就是她自己谈恋爱。

亲王给他传授“追女秘笈”:要征服马蒂尔德这样的女性,必须给她出其不意的惊喜。具体来说,就是每天去看她,把她当普通朋友,同时,追求共同圈子里另一位女士,给那位女士写情书。

亲王友情提供了53封针对“最高尚、最忧郁的贞洁女人”的情书,按时间顺序编号,连送哪封情书时应该穿什么衣服、做什么表情都有提示。于连依计行事,不仅获得了元帅遗孀的芳心,也套牢了马蒂尔德。

俄国亲王的经验是一个很有讽刺意味的情节,在时尚方面,俄国从来都只能抓住法国时尚的尾巴。但司汤达让俄国亲王用他从法国学来的“追女秘笈”,反过来教法国人于连。

马蒂尔德未婚先孕,需要去跟侯爵抗争,她更觉得浪漫。于连入狱,她的浪漫想法到达顶峰。她祖上有一个博尼法斯·拉莫尔死于一场政变,他是玛格丽特王后的情人。他死后,王后向刽子手索要博尼法斯的头颅,把它葬在小教堂里。于连死后,马蒂尔德像那位玛格丽特王后一样,亲手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马蒂尔德是于连孩子的母亲,但他在最后的时光里,发现自己爱的是路易丝。他决定让马蒂尔德嫁给别人,连人选都定了,还决定让路易丝抚养孩子。他充分考虑了两个女人的处境和性格,但没有考虑两个女人的意愿。

马蒂尔德对于连的感情有她浪漫想象的投射,应该也是有爱情的。但于连死后,她对于连的激情能保持多久,未知。她生了孩子以后,孩子会怎么样?也是未知。

总的来说,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现实主义者,而马蒂尔德是一个浪漫主义者,这是二人最大的分歧。

马蒂尔德情到浓处剪下自己的头发送给于连,中国古典文学中也经常有类似情节,中国是有结发的传统。

某种程度上,路易丝和马蒂尔德或许也是“名虽两个,人却一身”。路易丝少女时代一直是身边人阿谀奉承的对象,这让她变得高傲。她到了适婚年龄就结婚,结婚对象选择了最不讨厌的那个男人。婚后发现跟丈夫没有爱,她内心的感情无处寄托,直到遇到于连。

高傲又渴望激情的马蒂尔德将来会不会跟路易丝一样?在该结婚的年龄凑合找个人结婚,在婚后的平淡日子里发现丈夫并非此身所爱,感情无处寄托。

又或许,这就是当时法国女性的宿命和法国上层社会婚姻的现状?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细节是,市长和路易丝是分房睡的,侯爵和路易丝也是分房睡,或许这是当时大家比较习惯的做法?

如果是,那么这些夫妻连同床异梦都算不上。

作者:转蓬飘飘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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